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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4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的发布会上,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透露,国家版权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电视台、广播电台使用他人作品的支付报酬办法,相信很快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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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将出台电台电视台使用作品付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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