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年初的“晓旭出家”,到不久前的“黛玉之死”,围绕1987年版电视剧《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扮演者陈晓旭的报道一时间成了媒体焦点。确实,从“林妹妹”到商界名流,从看破红尘到抱病辞世,具有传奇色彩的种种消息大大刺激了受众或窥探或怀旧的欲望。然而,在这场名人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博弈中,媒体究竟展现了怎样的姿态?其喧哗的表象下隐藏了什么?抑或建构了什么?这些问题依然值得我们深思。
男权社会与框架中的“林妹妹”
想当年,陈晓旭因成功饰演林黛玉一角一举成名,尽管后来她告别了演艺生涯,淡出了观众的视线,但对许多观众来说,二十年前荧屏上那个钟灵神秀的“林妹妹”仍鲜活如初,晓旭版的林黛玉早已深深嵌入了观众的潜意识,成为人们一种挥之不去的情结。而与之呼应的是,近期媒体对陈晓旭的报道大量再现了这种集体无意识。几乎所有媒体在提及陈晓旭时都不约而同地将“林妹妹”、“黛玉”的称呼冠于其前,构成同位复合主语,赫然搁置在新闻标题之上。诸如“林妹妹春残花落告别式”、“香消玉殒林妹妹,万艳同悲悼晓旭”、“葬花魂,别晓旭”,这样极富古典意象的新闻标题屡见不鲜,它们都将“晓旭”与“黛玉”相提并论,再次夯实了观众的印象:陈晓旭即是林黛玉,林黛玉即是陈晓旭,二者本为一体、难解难分。
不过,在学者费尔莫(Fillmore)看来,上述做法与其说是媒体招徕看客的报道技法,毋宁说它是一种耐人寻味的文化信号。在《框架语义学》中,费尔莫提出了著名的框架理论,认为框架是一种“能与典型情景相联系的语言系统”。这个来自认知语言学的概念告诉我们,每个词语均表征一个经验范畴,它能激活一整套相关的经验构架,并且成为人们的一种“认知结构方式”。比如“母亲(mother)”这个单词,它激活了“温暖、爱、关心和家庭”的母爱框架;而“买(buy)”所激活的则是“买方、卖方、商品和付款”等的购物框架。譹訛以此类推,近来因陈晓旭而频频曝光的“林妹妹”一词,显然也激活了观众对黛玉的感知,即黛玉框架。此框架中的经验构件包括:美丽、聪慧、柔弱、多愁善感、红颜薄命等等。毋庸讳言,它建构的是一种古典女子的优雅意象,符合人们对中国传统女性的形象界定。同时,如前文所述,在媒体的渲染下,“林妹妹”与“陈晓旭”的同位并置促使黛玉框架成了框定陈晓旭报道的独特视窗,媒体视域中的晓旭不啻是现代版的黛玉。
但现实果真如此吗?据报道,陈晓旭生前曾是一位成功的女企业家,她理智果敢,坚韧好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毫不避讳地承认自己是个严厉的人,对事物要求苛刻,有时甚至会把员工训哭,这显然与多数媒体报道中黛玉式的陈晓旭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照。那么,现实与报道为何会出现较大反差呢?从女性主义的视角来看,这源自传媒报道中根深蒂固的男权视角。“无论女性作为隐喻的形象,还是‘美’的形象,其实质都是对女性角色本身的物化与空洞化。‘女性’这一角色被抽离了她本应具有的无限丰富的内涵和无数种解释的可能性。在这类形象中,我们看不到女性真实的面目,看到的只是被男性命名、规定、解释的女性。”譺訛由此看来,在陈晓旭事件中,媒体报道事实上是通过对一位商界女强人的“软处理”,而以极其隐蔽的方式巩固了男权观念与男权文化,框架中的“林妹妹”不过是男权在媒体上的一种真实展现或男性欲望的一种华丽折射。
语义方阵与媒体叙事话语
除了以特定框架框定新闻人物以巩固主流价值观外,我们知道,媒体往往会借助新闻文本来建构意义及话语,从而声援现行的主流意识形态。结构主义叙事学认为,“结构”就是叙事文本的“意义生产机器”。那么,通观媒体报道陈晓旭的各种文本,其深层的叙事结构究竟是什么?笔者以为,“语义方阵”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种解释。
“语义方阵”是由法国学者格雷玛斯在结构主义基础上创立的。他指出,在任何意义结构中,首先存在着一组基本的二元对立A:B,由它又能推衍出另一组对立,即非B:非A。将上述两组对立联系起来,便可组成一个方阵,而它也被看成是一切意义的基本细胞。进而,格雷玛斯又指出,“故事的发展轨迹与语义方阵的运动方向是相对应的。故事的展开也是从某一特定因素向其相反或矛盾方向的转化。”譻訛在上述理论的支撑下,笔者将近期媒体关于陈晓旭传奇一生的报道化约为一个有着特定运动方向的语义方阵。图示如下:
通过媒体报道,我们不难得知,陈晓旭原本是一名默默无闻的话剧演员。由于机缘巧合,她自荐出演林黛玉而一举成名。于是,其生活状态也因此从“无”转变为“非无”即有所“得”;走出《红楼梦》的陈晓旭随后下海经商,凭借其才干与奋斗,创立了一家广告公司,成为商界女杰。此时的她,无论从财富、声望抑或社会地位来看,都处于“有”的状态。之后,因某种偶然的机缘,陈晓旭皈依了佛教。据悉,她曾多次捐助佛教与慈善事业,这种从“有”到“非有”的“舍”凸现了她的爱心与慈悲之心;而众所周知,今年2月,陈晓旭放下亿万家产携夫出家,直至身患绝症逝世。其间,个人信仰使陈晓旭又回归到“无”。可以说,陈晓旭用她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演绎了“无—有”这组二元对立的轮回演变。
值得注意的是,新闻传播表面上是在传递一些信息,但它最终要达成的却是意义的理解。从叙事学来看,媒体总是试图建构一些话语,并通过话语来宣扬某些意义与价值,从而影响和引导观众。那么,在上述的报道模式中,媒体又建构了哪些叙事话语呢?笔者以为,有两种重要话语来自该语义方阵。其一,是从无到有的奋斗话语;其二,是从非无到非有的信仰话语。媒体在前一种话语中强调机遇,而在后一种话语中则强调爱心与公益。然而,这种话语的建构与当前贫富差距呈拉大趋势的社会语境紧密相关,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媒体既想借陈晓旭不错失机遇的奋斗话语来鼓励普通人的自我实现,又欲以她充满爱心的信仰话语来满足建立和谐社会的愿望与需求。于是便在对陈晓旭奋斗历程、信仰神话连篇累牍的描述中,或隐或彰地完成了自身意义的建构与传达。
名人隐私、新闻自律及消费狂欢
毫无疑问,陈晓旭事件之所以成为媒体追踪的热点,取决于当事人的名人身份。不过,从林妹妹到董事长,从出家为尼到患病早逝,陈晓旭这种“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的身份突变也是吸引媒体竞相报道的原因。在“晓旭出家”事件的报道中,除围追堵截、死守追踪外,狗仔队们还遍访当事人亲友,大肆挖掘内幕,并继之以各种形式的猜测和所谓的证实,无所不用其极。可以说,媒体笔下的陈晓旭,就像一个持续滋生的象征物,不断地被肆意填充意义。然而,面对猛烈炒作,陈晓旭本人却始终保持低调。或许也正是其本人的缄口与不回应,让媒体报道更充满了神秘与悬念,于是,高涨的偷窥指数瓦解了媒体的伦理操守。
陈晓旭曾不无感叹地称,自己从来就希望做个隐身人。然而,淡泊出世的她却在身故之后仍无法得到真正的安宁,这不能不说是我们这个浮华时代的一场悲剧。晓旭的辞世并没有吹散媒体畸形膨胀的炒作之风与偷窥欲念,反而激发了他们掘地三尺的“敬业精神”,也由此牵出了一个关于传媒伦理和新闻自律的古老话题,即名人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博弈。公众人物该不该有隐私?媒体对名人的报道有没有基本的游戏规则?这个规则是什么?如何保证它的有效执行?迄今为止,这些疑问似乎都未能得到明确的澄清。然而,在娱乐资本的操控下,媒体却反复扮演着以名人隐私为诱饵,刺激受众偷窥欲以获取利润的角色。这势必引起人们对新闻自律的强烈呼吁。所幸,媒体在对待该问题上也有不少自律典型,如在陈晓旭的遗体告别仪式上,记者们遵照其家人的意愿,放下了手中的照相机,集体安静地瞻仰晓旭遗容。在那一刻,媒体的自律给逝者及其家人都带来了莫大安慰,而这也为当前记者的伦理操守提供了有益的参照。
在大肆消费名人隐私的同时,媒体围绕陈晓旭的另一轮大规模文化消费运动也应运而生。我们看到,久未谋面的老版《红楼梦》演员纷纷现身媒体,回忆过往;大观园里举办起了林妹妹的追思游园活动;电视台竞相重播1987年版《红楼梦》;陈晓旭生前投拍的佛教电视剧《了凡四训》亦走红网络。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尽管形式与内容不同,但名人这道“大餐”,被精明的商家和媒体一道,被消费如此得多层次、高效率。■(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